中學后勤管理制度
某某中學后勤管理制度(討論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學校后勤工第一文庫網作就是結合學校實際,保證為學校實現(xiàn)教育教學目標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為師生員工組織提供后勤保障。為了更好地搞好后勤工作,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校務會討論,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學校后勤工作是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學校后勤工作,提出改革方案,制定配套的改革政策;代表學校執(zhí)行后勤制度,行使后勤管理各項工作職責。
第二章 經費管理
第三條:按時、準確地發(fā)放教職工工資、獎金及上級下發(fā)的現(xiàn)金或物質。不拖欠、挪用,按時、準確地向上級交納應交的經費。
第四條:嚴格按上級規(guī)定向學生收費。收費由學校統(tǒng)一收取。學校收費項目一律向學生公開,學生收支賬目到人,定期向學生公布。
第五條:不準向學校借用公款,特殊情況下,必須由校長批準,方能借取,必須按期歸還,所有經費的使用必須由校長審批。
第六條:后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經制度。做到不貪污、不受賄、不挪用、不用公款公物作私人人情,不假公營私。對內增收節(jié)支,對外多出力、少花錢。
第七條:一切現(xiàn)金、財產賬目做到:準確、清楚、明白,所有收支必須經校長審核,學校每學期對會計帳務和出納現(xiàn)金審核一次;會計帳和出納帳,每月核對一次。
第八條:實行賬務公開制度,每學期公開兩次,即學期初一次,
學期末一次。
第三章 班級公物管理
第九條:學校建立班級財產登記、檢查、發(fā)放、收回制度。到班的財產直接由學校后勤管理人員點交班主任,期末收回。
第十條:到班的電設施每兩周由后勤人員檢查一次,其他公物,每月1—5日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損失,未修理好者,由學校安排修理,材料費和工價一律從班主任當月工資中扣回。
第十一條: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管理財產,應責任到學生個人,學生破壞公物,班主任可以根據學校規(guī)定標準允許從學生個人中收取賠償,找不到賠償對象者,班主任自己負責。
第十二條:學生故意損壞公物,情節(jié)嚴重,加倍賠償,情節(jié)較輕的,則按原價賠償。
第四章 各處室財產管理
第十三條:凡是分到各處室的財產,必須建立財產登記制度,對準確反映財產的數(shù)量,價值、品種、規(guī)格等,加以詳細的記載。
第十四條:分到各處室的財產,各處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凡是能循環(huán)使用的財產出現(xiàn)人為損壞或流失,則由各處室主任負責追查,若追查不到則由各處室主任負責。
第五章 個人保管的公共財產
第十五條:原個人保管的公共器材、用品、本人在學校內調換工作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調出學校工作的,必須先辦移交手續(xù),后轉工資關系。
第十六條:屬個人保管的財產人為損壞或流失的,由個人負責賠償。
第六章 公用財產管理
第十七條:公用財產、房屋、水電等不能落實到個人或班級的部分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
第七章 用電管理
第十八條:教職工用電,必須本著節(jié)約原則。教職工室內電器,室外表一律由個人保管負責,由于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本人全部負責。
第十九條:教職工用電每度電繳納電費同學校繳納給供電所的價格一樣。
第二十條:教職工嚴禁竊電,若有竊電發(fā)生,一經查實,每次按200.00元給予處罰。
第二十一條:各處室用電管理,學校領導及其各處室坐班人員每人每年的冬季三個月收取電費40.00元,所用取暖設施由學校統(tǒng)一配備,其標準各處室只允許用一臺取暖器。
第二十二條:學生所用燈炮,由學校統(tǒng)一配給,各班如果使用瓦數(shù)過高的燈泡,學校一經發(fā)現(xiàn),則給予相應的處罰。各班使用的各種電器用品如果由于電壓過高或自然燒毀,由學校負責,其他一律由班或個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嚴禁學生私自在教室及宿舍里面使用取暖設備及各種熱水器,一經發(fā)現(xiàn)學生私自使用,罰款50.00元,所罰經費由班主任承收(學校直接扣班主任工資)。
第八章 用水管理
第二十四條:節(jié)約用水,F(xiàn)在盡管學校用水是無償,待學校用水屬于有償使用后,各家各戶必須有備水表設備,按用量付款。
第二十五條:室內水設施全部由用戶自行負責,下水道堵塞用戶自行排出。
第九章 體育器材管理
第二十六條: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組組長負責,負責調配各種器材給其他體育教師。
第二十七條:體育器材使用能夠當日收回的,不必進行登記,如果當日不能收回的必須進行登記。
第十章 各實驗室、圖書室財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各實驗室財產管理由各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圖書室的各種圖書由圖書管理人員負責。
第十一章 基建完工驗收的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列入基建投資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完工交付使用時,應按施工單位所作的竣工決算逐項登記入帳,并建立房屋檔案。
第三十一條:檔案中應有結構建立圖紙,建造時間,總價等,房屋檔案存放于檔案室。
第十二章 財產購入及單位自制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凡經批準購進的固定資產,由單位主管人員進行驗收。若屬于專業(yè)性設備,應會同使用科室共同驗收,認真檢驗清點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及質量,如發(fā)現(xiàn)殘缺,損壞及數(shù)量、規(guī)格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三十三條:經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由總務室進行財產登記。財產登記冊一式三份,總務室、財務人員和使用保管人員各執(zhí)一份,每年年末對帳清理一次。
第三十四條: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等,要按臺(件)建立技
術檔案,登記編號,實行專人保管。
第三十五條:單位自制的固定資產完工后,應編列固定資產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和制造成本額,交由財產管理人員驗收,并由辦公室登記入帳做交付使用。
第十三章 財產的使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財產的使用、借用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嚴格履行領用借用手續(xù),凡不經領導審批、保管人員私自借出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如有損失由保管人員全額賠償。
第三十七條:大型財產在領、借用過程中,財產存放地點的變遷或保管使用人發(fā)生變化,必須重新辦理借用、領用手續(xù)并報財務室調整帳務,以確保帳物與帳卡相符,便于經常性的核對和清理。
第十四章 財產報廢與處理
第三十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必須在備查帳簿中詳細記錄被清理固定資產的名稱,規(guī)格,開始使用日期,清理完畢日期及原價,變價收入和清理費用等資料。
第三十九條:器材、設備報損報廢,必須申報原因,經總務處核實后,報校長審核批準執(zhí)行。并做銷帳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各種財產的報損或報廢,需經過核實和校長審批。
第十五章 財產清理
第四十一條:每次財產清理,無論是班級,還是各處室財產,都必須有主管該財產員在場。若該財產管理員缺席,必須由學校成立清查組,清理結果以清查組清理情況為準,記入該管理員的帳。
第四十二條:財產清理時該財產管理員缺席,每缺席一次,按缺席一天計算。
第十六章 勤工儉學
第四十三條:為了搞好勤工儉學,工人、各班師生一切聽從學校統(tǒng)一安排。
第四十四條:全體師生能多為學校出主意,想辦法,使學校每學年勤工儉學爭取逐年上升。
第四十五條:勤工儉學經費,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使用。
第十七章 綠化美化
第四十六條:按現(xiàn)有條件規(guī)劃,責任到班,保護好已有綠化美化成果。
第四十七條:認真做好校園建設整體規(guī)劃,做到功能分類,布局合理,使學校有一個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第十八章 后勤人員管理
第四十八條:后勤各類人員必須嚴格實行坐班制,由處室主任打好后勤各類人員的考勤。
第四十九條:后勤各類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并將履行情況作為學?己说闹饕罁
第十九章 食堂管理
第五十條:食堂管理具體按《某某中學食堂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某某中學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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