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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31 21:44:42 敏冰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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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nèi)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具使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

  為能更好地使用各種工具更有效地為生產(chǎn)服務,現(xiàn)對工具的購領銷等程序做一個規(guī)范,希望各部門的員工能認真執(zhí)行。

  1、工具的采購:各部門員工根據(jù)自己的工作需要,欲申領某工具,首先向自己的班組長提出要求,班組長根據(jù)該員工的工作內(nèi)容認為有必要使用該工具的可以去工具保管員(現(xiàn)機修班李敏)處填寫工具領用單。如工具保管員發(fā)現(xiàn)公司沒有該工具應當即填寫工具申購單報設備部簽字確認后交倉庫。倉庫核對后開具材料采購單給供應部,供應部在收到采購單后應及時購買。

  2、工具的移交:當采購員將買回的工具送到倉庫驗收入庫后,倉庫保管員立即通知工具保管員,并當面填寫工具移交單經(jīng)雙方簽字后將工具移交給工具保管員。

  3、工具的領用:工具保管員在收到倉庫移交的工具后通知需申領該工具的班組組長,該班組長到工具間填寫好登記單后工具保管員才可將該工具移交給這位班組長,如不登記簽字一律不得領用。如工具保管員在收到工具后沒有需要領用的班組,則由自己登記在冊保管。

  4、外出施工工具的暫借:外出施工人員需借用施工工具的,憑倉庫開出的工具借用清單到工具保管員處登記申領,工具保管員必須在借用者簽字后才可將該工具發(fā)放。施工人員在施工結束回廠后需立即將該批工具交還到工具保管員處,并注銷借條。如有缺失的工具,由施工人員向營銷部開具同意報廢證明后由工具保管員辦理報廢手續(xù),如無營銷部開具的同意報廢證明則由工具保管員報設備部從該工具借用者工資中扣除。施工借用工具一律在借用者施工結束回廠后15天內(nèi)辦理完成借用核銷手續(xù),超過期限未辦理的作遺失賠償處理。如應施工需要但無借用人員而隨貨發(fā)運的工具則有倉庫發(fā)貨人員代為辦理借用手續(xù)。

  5、雜工工具的臨時借用:由于以前對雜工借用工具比較混亂,遺失情況嚴重,現(xiàn)規(guī)定:對雜工需借用的`工具由車間主任作為領用工具的責任人到工具保管員處辦理好臨時借用手續(xù)后再借出工具。

  6、工具的報廢:工具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發(fā)生損壞情況,對損壞的工具機修工應及時修理,并分析損壞的原因。對多次同類的情況應發(fā)揮自己的聰明才智,針對性的加以技術改造。對因使用者的不良習慣造成的損壞應向使用人員及時解釋并糾正。機修工對無法維修或維修價值不大的工具應開具報廢單報設備部批準后從在編工具中核銷報廢。對領用人員因保管不當致工具遺失的,工具保管員應在其辦理的移交手續(xù)單上注明,財務部憑此結算賠償款后通知設備部,工具保管員根據(jù)設備部開具的核銷單至倉庫辦理核銷手續(xù)。

  7、報廢工具的管理:工具保管員對已經(jīng)報廢的工具應設立一個專門的集中存放地點,對維修中尚可利用的零部件可拆卸繼續(xù)利用,對確實無法利用的部件報設備部批準后作廢品出售等處理。

  工廠的生產(chǎn)活動離不開工具,良好的工具管理能有效的促進生產(chǎn),因此在本規(guī)定發(fā)布后請各位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2

  1、對公用工具各作業(yè)組應設立工具管理員,設立工具領取證,持工具領取證交舊領新,并記入工具領取證內(nèi)。

  2、對個人工具建立個人工具領取證,持證交舊領新,并記入帳內(nèi)。

  3、倉庫設立工具管理帳(公用、私人工具),月底將各組領取的工具(公私)記入帳內(nèi)。

  4、凡在生產(chǎn)中使用的各類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應扣罰。

  (1)在服刑期間的罪犯和在生產(chǎn)崗位上的工人,工具有丟失,損壞或不經(jīng)批準轉讓他人的,均按工具價值的50~70%扣罰。

  (2)出監(jiān)犯人交納工具不全的、調換工種發(fā)現(xiàn)工具不全的,按工具價值的60—80%扣罰。

  (3)在生產(chǎn)中發(fā)現(xiàn)破壞工具的'(包括使用不當?shù)?,破壞人寫出書面檢查,按原價賠償或加倍罰款。

  (4)確因特殊情況損壞或丟失工具的(如搶險、高空作業(yè)等),由本人寫出報告,分管干部簽字,監(jiān)區(qū)審核,可酌情扣20~30%的工具原值或免于扣罰。

  5、各班組應經(jīng)常清理核對公私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查出原因,如實向領導回報。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3

  1、范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fā)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guī)定了xxx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GB3787-xxx)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chǎn)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xxx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A版)》

  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3.1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xxx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3.2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xxx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3.3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nèi)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選購

  4.1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jīng)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4.2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jié)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nèi)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jīng)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4.4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保管

  5.1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5.2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5.3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周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并記錄備案。

  5.4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臺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chǎn)品合格證書、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3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6.4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lián)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jiān)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6.5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6.6.1外觀檢查:

  6.6.1.1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6.6.1.2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6.6.1.3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6.6.1.4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6.6.2電氣檢查:

  6.6.2.1通電后反應正常,開關控制有效;

  6.6.2.2通電后外殼經(jīng)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6.xxx對于旋轉工具,通電后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6.7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采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電源開關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鉤在開關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

  6.9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6.10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lián)結。

  6.11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6.12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lián)結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nèi)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lián)結起來。

  6.13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電鉆或電錘等旋轉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動部分絞纏。

  6.15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fā)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檢查維護

  7.1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測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7.1.2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qū)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

  7.1.4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上表的規(guī)定,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7.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nèi)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檢修后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jīng)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工具絕緣部分經(jīng)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xxxV,Ⅱ類—xxxV,Ⅲ類—xxxV。

  7.4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guī)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維修時,工具內(nèi)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

  7.6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4

  一、安全工具應由安全員負責,每月月底對安全工具認真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安全工具應編號放在固定地點,不得亂拿亂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試驗,每年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試驗。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經(jīng)常保持干燥清潔,完整無損。嚴禁將絕緣靴、雨靴挪做它用,對已損壞的安全工具必須報廢,撤出現(xiàn)場,禁止使用。

  四、高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操作桿)可用于低電壓等級設備上使用,低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操作桿)嚴禁在高壓設備上使用,試電筆只能在同電壓等級設備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時要愛護,要檢查,交接班時要檢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齊。

  六、對新增安全器具應做好登記記錄。

  八、已到報廢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應立即收回,并上繳做記錄。

  九、做好對各種標示牌、警告牌、語言警告牌、網(wǎng)狀遮欄的歸類整理,登記工作。

  十、已經(jīng)試驗好的安全工具要統(tǒng)計、登記并填寫好試驗周期表,一式兩份,現(xiàn)場即安全工具室墻壁貼一份,另一份連同試驗報告存入檔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燈要每周檢查一次,陰雨天氣應將燈打開保持干燥,同時每周應對安全工具進行清掃一次保持整潔。

  十二、不許將安全器具借給他人,特殊情況下需要借用時,應匯報站長,并要做好記錄。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手工工具的管理及安全使用,充分發(fā)揮其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手工工具的發(fā)放:

  1)除特殊情況外,所有手工工具一律憑機電科手工工具管理員所下達的發(fā)放通知單發(fā)放,無單不得發(fā)放。

  2)特殊情況,如節(jié)假日、夜間等,可以憑礦相關領導的批條發(fā)放,但必須在2日內(nèi)補辦出庫手續(xù)。過期不辦者,對領用者處以10―20元罰款。

  3)對因損環(huán)而需更換的手工工具,原則上必須以舊換新,特殊情況可先發(fā)放后交舊,但必須保證在約定限期(最長一周)交回,逾期不交的按手工工具原價進行賠賞。

  4)保管員在發(fā)放手工工具時,應按先舊后新的原則發(fā)放。如庫內(nèi)存有已使用過但完好的舊手工工具,應優(yōu)先發(fā)放已經(jīng)使用過的舊手工工具,在無完好舊手工工具時方可發(fā)放未經(jīng)使用過的新手工工具。另外,未經(jīng)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能給予發(fā)放手工工具。

  5)領用人員應認真填寫《手工工具發(fā)放出庫登記》的各項內(nèi)容,保管員應認真核對所發(fā)手工工具的編號,保證準確無誤。

  6)保管員在發(fā)放手工工具時,應經(jīng)領用單位共同檢查確認所發(fā)手工工具狀況完好,以免誤發(fā)已損壞或缺件的手工工具,給使用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7)領用人員應遵守庫房管理制度,聽從庫理人員指揮,領取保管員指定發(fā)給的手工工具,不得隨意挑選,任意挪動,并應在領取后將被挪動的手工工具及時擺回原位,保證擺放整齊有序。

  2、使用、維護與保管:

  1)所有手工工具都必須嚴格按照手工工具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暫不使用的手工工具應及時回收,并按手工工具說明書要求妥善保管,定時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yǎng),嚴防由于銹蝕或其它保管、保養(yǎng)不當造成手工工具的失效或報廢,并建立手工工具臺帳。

  2)由于使用單位保管不當造成手工工具丟失的,按丟手工工具原值賠償。

  3)因人為因素如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維護保養(yǎng)、保養(yǎng)不善等原因造成手工工具損壞事故的,應由機電部門牽頭組織,認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由使用單位寫出事故報告和預防措施,并按情節(jié)輕重對使用單位和個人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賠償。

  3、手工工具的回收:

  1)各使用單位閑置、損環(huán)的手工工具應及時回收入庫,對不及時回收的單位由手工工具管理員和保管員下發(fā)回收通知單,限期交回,逾期不交的,根據(jù)相關獎懲管理制度進行罰款,長期不交的再加倍罰款。

  2)使用單位的`回收手工工具應保證其齊全、完整、清潔,無正當理由的損壞,按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罰款。

  3)手工工具回收入庫時應由手工工具保管員會同回收人員對手工工具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手工工具回收入庫登記》的各項內(nèi)容,并要特別注明手工工具是否完好,注明損壞情況及使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4)送貨人員應聽從保管員安排,按保管員指定的位置擺放。裝卸、移動、擺放手工工具時都應做到平穩(wěn)妥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壞,因人為原因而造成手工工具損壞的按手工工具損壞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

  4、手工工具器材的登記建檔:

  1)對新到貨的手工工具,要認真填寫《手工工具到貨登記》、《手工工具銘牌登記》、《技術資料登記》并依次入帳編號、建卡,妥善保管。

  2)對煤礦企業(yè)的主要手工工具要建立手工工具履歷表和手工工具檔案。

  5、手工工具的維修:

  手工工具維修由手工工具管理員參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手工工具維修計劃,經(jīng)相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6、手工工具的使用:

  1)、不使用時,工具放置在指定的箱(包、袋、套)內(nèi),利刃工具有專門護套。

  2)、觸電手工工具的手柄絕緣護套完好無損,耐壓等級高于所觸及電壓,使用手工工具時必須根據(jù)實際選用合適的型號參數(shù)。

  3)、自制手工工具需經(jīng)所在單位機電技術負責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前檢查驗證工具的完好及安全可靠性。

  5)、嚴禁使用損壞、不合格或未經(jīng)校驗合格的手工工具。

  6)、使用手工工具時,嚴格遵守手工工具管理制度及礦有關規(guī)定。

  7)、損壞的工具由使用單位統(tǒng)一回收,專人負責銷毀處理或返還廠家維修。

  7、檢查驗收

  1)、每月對個人手工工具進行檢查,并填寫手工工具檢查表。(表格見附件)

  2)、在檢查表內(nèi)填O或×,其中O--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不得出現(xiàn)空白。

  3)、同一對象可連續(xù)抽查,也可不同月份抽查不同的對象。

  4)、每月檢查后,不符合項要告知被檢查人及單位負責人,并責令其改正,且在下月跟蹤驗證,直至符合為止。

  5)、每月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檢查報告,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6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所有施工設備、工具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檢定報廢等環(huán)節(jié)。

  1、按照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辦法及實際施工需求合理配置施工設備、工具,確保滿足施工生產(chǎn)要求。

  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其性能、操作方法且持有相應設備的操作資格證,嚴禁無證操作,嚴禁無證未經(jīng)培訓人員代替上崗操作設備,嚴禁操作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操作人員帶病操作、酒后操作。

  3、工作中,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接觸機械設備,以防發(fā)生事故。

  4、各施工設備、工具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不得盲目操作。

  5、嚴禁使用超期帶故障未作檢修的施工設備及工具。

  6、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轉,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及時處理故障。

  7、工作結束后,應對機械進行清潔、潤滑,并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8、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由設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共同完成。

  9、設備的使用與保養(yǎng)必須堅持“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定期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發(fā)現(xiàn)的故障,及時進行清潔、緊固、調整、防腐、減少機械磨損,按照保養(yǎng)期限或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適時安排設備的`維修。

  10、施工設備的維修,具有自修能力的可自行維修,否則需送專業(yè)單位進行維修。

  11、主要施工設備進行修理后,必須進行檢定驗收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12、設備如因超負荷、誤操作或故障而損壞或性能無法保證施工需求的應停止使用,并標識“待修”標志。

  13、須封存的設備按照程序進行申請,經(jīng)批準后進行封存,并建立臺帳;封存設備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狀況不良的設備應檢修后再辦理封存手續(xù)。

  14、凡要報廢的施工設備需按報廢程序進行鑒定、審核,經(jīng)最終審批后進行報廢處理,凡報廢的設備不得再繼續(xù)使用。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7

  1、工具管理員受總經(jīng)理委派,對企業(yè)內(nèi)所有工具、設備負有管理和監(jiān)督使用的權利。所有員工必須接受工具管理員對工具、設備正確使用的監(jiān)督,如因野蠻操作造成工具、設備的損壞,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與嚴厲處罰。

  2、工具管理員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未經(jīng)領導同意嚴禁將工具、設備轉借他人,定期對庫內(nèi)的專用工具、普通工具進行保養(yǎng),定期對維修設備的保養(yǎng)情況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上報。每月25日--30日對所有工具進行清點,發(fā)現(xiàn)遺失及時補充,保證工具、設備能滿足正常維修的使用。

  3、對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遺失、損壞,將根據(jù)造成的`損失,對工具管理員進行相應的經(jīng)濟處罰。

  4、一年內(nèi)專用工具無人為損壞,設備保養(yǎng)使用正常,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使用,將對工具管理員進行相應的經(jīng)濟獎勵。對于發(fā)現(xiàn)糾正的錯誤,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公司將給與工具管理員特別獎勵。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8

  第一條:安全工器具是保證工作人員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備工具,統(tǒng)一由安全員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正確使用。

  第二條:安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經(jīng)常保持清潔,放置整齊,禁止亂拿、亂用、亂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時進行檢查。

  第三條:絕緣棒、驗電器、應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子應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專用柜內(nèi),不得與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條: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須對試驗期,外觀及性能做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第五條:所有安全工具都應編號,并建立試驗卡片,若試驗不合格應及時更換,并注銷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應銷毀。

  第六條:安全工具應按規(guī)定按周期及時進行試驗。

  第七條:每組短接地線均應編號,放在固定地點,對號入座。

  第八條:接地刀閘的.操作傳動機構,應用黑漆涂以明顯標志,其名稱,編號應醒目。

  第九條:接地線或接地刀閘,使用前必須使用檢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鎖,接地線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條:接地線裝設完畢,必須按編號在模擬盤上實際位置,相應做接地模擬符號,拆除時及時取掉符號,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接地線的拆裝,必須遵守安全工作規(guī)程之規(guī)定。

  第十二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

  第十三條:每次供電前,必須先檢查應拆除的接地線是否己拆除放回原處,并應查對站上接地線是否齊全,否則一定要檢查無誤后方能供電。

  第十四條:安全工具和接地線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由站長或當值負責人決定。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9

  1、總則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加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規(guī)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huán)節(jié)。

  1.3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1.4本辦法由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1.5本辦法與上級相關規(guī)定有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2、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2.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chǎn)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2.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chǎn)活動中防止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2.3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guī)范人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chǎn)現(xiàn)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wǎng)等。

  3、管理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是安全工器具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3.1.1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3.1.2負責新建投產(chǎn)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備計劃的審核;

  3.1.3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3.1.4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3.1.5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鑒定。

  3.2各單位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3.2.1編制單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3.2.2組織單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3.3.4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3.3.5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3.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應設專人管理,其主要職責:

  3.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3.3.2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臺帳;

  3.3.4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4.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生部。

  4.2安生部組織對各單位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4.3安生部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物資公司按計劃采購后,由各單位辦理領料手續(xù)領回下發(fā)使用。

  4.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4.4.1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4.4.2產(chǎn)品合格證;

  4.4.3安全鑒定證;

  4.4.4產(chǎn)品說明書;

  4.4.5檢測試驗報告。

  4.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4.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內(nèi),房內(nèi)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絕緣桿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桿變形彎曲。

  5.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內(nèi),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nèi)應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5.5工器具應有統(tǒng)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5.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5.7安全工器具房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并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與試驗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

  6.1.1絕緣操作桿: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志清晰;不超試驗周期。

  6.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xiàn)象;不超試驗周期。

  6.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6.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于3cm;帽殼無裂紋;系帶調節(jié)靈活。

  6.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6.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桿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6.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6.1.8圍欄網(wǎng):檢查網(wǎng)繩無斷裂;警告標志(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6.2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6.2.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guī)》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shù),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數(shù)。

  6.3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6.3.1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托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6.3.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周期組織進行試驗。

  6.3.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貼不干膠制成的“試驗合格證”。

  6.3.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nèi),并保存好試驗報告。

  7、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7.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7.1.1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7.1.2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7.1.3絕緣手套出現(xiàn)漏氣現(xiàn)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7.1.4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7.1.5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guī)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guī)定要求;

  7.1.6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7.1.7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7.1.8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7.1.9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xiàn)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7.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匯總后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生部審定。

  7.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需要報廢時,由各單位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生部,由安生部組織鑒定后確定。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工具間實行專人管理,每月月底對工具認真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工器具應放在固定地點,不得亂拿亂放。

  第二條工具要妥善保管,保持干燥清潔,完整無損。對已損壞的工具必須報廢,撤出現(xiàn)場,禁止使用。

  第三條高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操作桿)可用于低電壓等級設備上使用,低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操作桿)嚴禁在高壓設備上使用,驗電筆只能在同電壓等級設備上使用。

  第四條使用工具時要愛護,要檢查。交接班時要檢查工具是否缺失、損壞,存放是否整齊。

  第五條對新增工具應做好登記。已報廢或不合格、有缺陷的工具,必須及時進行登記,按照設備缺陷管理制度匯報、聯(lián)系處理。做好對各種標示牌、警告牌、語言警告牌、網(wǎng)狀遮欄的歸類整理,登記工作。

  第六條安全工器具要定期試驗,把試驗情況、試驗數(shù)據(jù),存在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運行部報告。建立安全工器具送檢、使用情況臺帳,記錄校驗時間和有效周期。安全工器具要統(tǒng)計、登記并填寫好試驗周期表,一式兩份,工具間墻壁貼一份,另一份連同試驗報告存入檔案。

  第七條工具間必須要保持空氣干燥,每周檢查一次,同時對工具進行清掃,保持整潔。

  第八條不允許將工具借給外來人員,特殊情況下需要借用時,應匯報本單位運行部負責人,并要做好記錄。

  第九條工具借用須填寫《工器具登記薄》,工具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借用時間、借用人等要填寫清楚。歸還工具時,根據(jù)借出記錄對工具進行核實并登記入庫。

  第十條領出的工具由借用人負責保管,在歸還工具時,須放回工具規(guī)定位置,嚴禁工具帶垢入庫和隨便亂放的情況。

  第十一條當日借出的工具,要求當日19:00之前必須歸還。

  第十二條所有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準違章使用。

  第十三條在歸還工具時,如有損壞、丟失現(xiàn)象,須在《工器具登記薄》的備注中注明并填寫工具報廢(遺失)申請單。由于個人原因丟失的`工具,在一周時間內(nèi)須購買同樣品牌、規(guī)格型號的工具還給工具間,不然予以兩倍以上罰款。

  第十四條如果在借用過程中,工具有損壞、丟失的情況,在填寫工具報廢(遺失)申請單后,須由電力運行負責人簽字確認,然后將申請單交與工具管理員保管。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單位工具管理,確保工具的完整及維修工作的開展。規(guī)范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壞)換新、移交、報廢程序能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適用范圍

  適用單位所有使用的操作工具、施工機械設備及辦公工具。

  第三章工具的領用、借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的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范圍內(nèi)。

  2、倉庫負責人對單位所有工具(消耗品除外),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分發(fā)各股室的固定工具進行登記在冊。領用及借用工具時,應在相應的登記頁上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shù)量、領用時間、領用人姓名、用途、預計歸還日期等,以便倉管追查工具去向。

  3、借用之工具歸還時應在歸還人處簽名,并由倉管簽名確認歸還工具的數(shù)量、名稱及損耗情況。

  4、對于歸還的工具,倉管收回時必須認真檢查及詢問工具使用情況,如仍可使用,下次應盡量請領用人領用可用的舊品。如損壞可修復,應報告領導同意后聯(lián)系相關專業(yè)人員修復。

  5、工具丟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內(nèi)損壞,應及時報備倉管維修或申請換新。對于丟失的工具應按折舊價值賠償。以舊換新時必須將舊件交回倉庫方可領新。

  6、外單位需要借用本單位工具,須經(jīng)領導同意,并由借用人辦理借用手續(xù),使用完畢后應按時歸還,并由倉管檢查后歸庫,損壞者按規(guī)定賠償。

  第四章工具的使用及保管

  1、單位所有新購工具應先入庫進行編號造冊(消耗品除外),后再由各股室領用或借用。造冊時應標示清楚工具編號、種類型號、購買日期、購買人、價值等。

  2、各股室所配置的固定工具應列明細,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工具應實行能修則修,不能修的則購置換新。

  3、各股室應設立明細,登記公用工具、固定工具并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各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后換領等工作,并對工具的損壞、遺失等負責。人員離職時應將工具交接或退還。

  4、各股室應對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情況進行統(tǒng)計,對于老舊、壞損工具及時替換。

  5、工具使用實行按組、按人分配。公用工具統(tǒng)一保管,調配使用,其它工具按每人一套使用,并按規(guī)定自己保管,不得丟失,誰丟失誰負責賠償。

  6、員工使用工具完畢,須將工具收拾干凈,用后須歸還管理人員或者放在指定位置。

  7、凡屬于辦公用品的應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及發(fā)放。其它施工工具由倉庫保管及發(fā)放。

  8、倉庫保管員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按折舊價值賠償。使用工具須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不得故意損壞工具,人為造成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9、如有特殊情況及任務時,管理人員有權調度員工保管的工具,用完后歸還給員工自己保管。

  10、對需增添的工具,以及改進工作中需要配用的新工具,可報管理人員統(tǒng)一上報至各股室負責人審核,局長核準。

  第五章舊品的報廢

  倉庫應每半年整理一次報廢工具的清單,將報費數(shù)量、種類、報廢問題、購買日期、實際使用時間列出,以便單位后續(xù)統(tǒng)計分析。經(jīng)倉庫負責人核實與局長批準后,聯(lián)系處理。將所得款交財務部門后,收據(jù)附于表后存檔。

  第六條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日起實施。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2

  本規(guī)定包含絕緣安全工具的類型、管理職責、存放、報廢和購置、檢驗、使用及注意事項。

  1、類型

  我公司高壓電壓等級為10kv,故絕緣安全工具等級大于10kv;窘^緣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具,如驗電器、絕緣桿、接地線等。

  1.1驗電器是檢驗高壓電氣設備、線路是否帶有運行電壓的裝置。

  1.2絕緣桿是用于短時間對帶電設備進行倒閘操作的絕緣工具。

  1.3接地線是用于防止設備、線路突然來電,消除感應電壓,放盡剩余電荷的臨時接地裝置。

  1.4輔助絕緣安全工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露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具直接接觸高壓設備帶電部分。如: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2、管理職責

  2.1電力車間負責建立<選礦三公司絕緣安全工具檢驗記錄>,做到帳、物相符,試驗報告齊全。

  2.2使用單位負責絕緣工具保管與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停止使用。個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單位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絕緣桿應架在支架上或懸掛起來,且不得貼墻放置。

  3.2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盒或絕緣安全工具存放柜內(nèi),置于通風干燥處。

  3.3橡膠類絕緣安全工具應存放在封閉的.柜內(nèi)或懸掛,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觸酸、堿、油品、化學藥品或在太陽下暴曬,并應保持干燥、清潔。

  4、檢驗

  4.1檢驗周期:驗電器、絕緣桿為1年,接地線為5年,絕緣手套、絕緣靴為6個月。

  4.2檢驗方式:新購置或到期的絕緣工具,送至欒川縣電業(yè)局檢驗,并出具試驗報告和合格標簽。合格標簽貼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損壞,試驗報告由電力車間統(tǒng)一保存。

  5、報廢和購置

  5.1絕緣工具損壞或超過使用期限,應停止使用,不得與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報廢的應及時清理。

  5.2送電業(yè)局檢驗時,經(jīng)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絕緣工具,應立即報廢,不得帶離試驗場地。

  5.3使用單位絕緣工具損壞或檢驗不合格,由使用單位報購買計劃,經(jīng)主管副經(jīng)理審核簽字后,報送供應科采購。

  5.4供應科應購買合格的絕緣安全工具,并在發(fā)放使用前送檢。

  6、使用及注意事項

  6.1絕緣手套

  6.1.1絕緣手套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發(fā)粘、裂紋、破口(漏氣)、起泡、發(fā)脆等損壞現(xiàn)象時禁止使用。

  6.1.2進行設備驗電,倒閘操作,裝拆接地線等工作時應戴絕緣手套。

  6.1.3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內(nèi)。

  6.2絕緣桿

  6.2.1使用絕緣桿前,應檢查絕緣桿,如發(fā)現(xiàn)破損,應禁止使用。

  6.2.2使用絕緣桿時人體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注意防止絕緣桿被人體或設備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絕緣長度。

  6.2.3雨天在戶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有防雨罩。

  6.3驗電器

  6.3.1驗電器上應標有電壓等級、制造廠家和出廠編號。

  6.3.2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驗電的工作電壓應與被測設備的電壓相同。

  6.3.3非雨雪型驗電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惡劣天氣時使用。

  6.3.4使用驗電器時,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鞋),手握在護環(huán)下側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驗電器時,絕緣桿應完全拉開。

  6.3.6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

  6.4絕緣靴

  6.4.1絕緣靴使用前應檢查:不得有外傷,無裂紋,無漏洞,無氣泡,無毛刺,無劃痕等缺陷,如有發(fā)現(xiàn)有以上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6.4.2使用絕緣靴時,應將庫管套入靴筒內(nèi),并要避免接觸尖銳的物體,避免接觸高溫或腐蝕性物質,防止受到損傷。嚴禁將絕緣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氣或一次系統(tǒng)有接地時,巡視高壓線路、設備時,應穿絕緣靴。

  6.5接地線

  6.5.1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長度應滿足工作現(xiàn)場需要;接地線應有透明外護層,護層厚度大于1mm。

  6.5.2接電線的兩端線夾應保證接地線與導體和接地裝置接觸良好、拆裝方便,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在大短路電流通過時不致松動。

  6.5.3接地線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絞線松股、斷股、護套嚴重破損、夾具斷裂松動等不得使用。

  6.5.4裝設接地線時,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

  6.5.5裝設接地線,應先裝設接地線接地端;驗電證實無電后,應立即接導體端,并保證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連接。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員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工器具的產(chǎn)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使用及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依據(jù)《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生產(chǎn)單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種類

  第三條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電氣工作人員觸電、墜落、灼傷、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類:

  (一)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靴)、高壓感應靜電驗電器包括驗電筆、低壓、高壓通用驗電筆、絕緣桿、個人保安線等。

  (二)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腳扣、梯子、安全帶、安全繩等。

  (三)安全圍欄(網(wǎng))和安全標識牌包括各種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

  第四條按照實際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上報計劃,經(jīng)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統(tǒng)一購置、發(fā)放及到貨后驗收、試驗等工作。所購產(chǎn)品必須經(jīng)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chǎn)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后果由購置人承擔。

  第五條安全工器具毀壞、增配,由各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依據(jù)臺帳及有關規(guī)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檢驗

  第六條各單位、班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按規(guī)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檢驗日期、試驗結果、合格證號等。

  第七條安全工器具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統(tǒng)一負責保管,使用必須做好記錄。

  第八條電氣絕緣安全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室內(nèi)場所,嚴禁疊放。

  第九條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放在室內(nèi)固定地點,編號一一對應。

  第十條安全工器具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校驗。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報廢標簽,并由檢驗人簽名,使用部門將檢驗情況填寫在《安全工器具》臺賬上,并將報廢的安全工器具上報備案后處理。

  第十一條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工作由使用班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安全工器具應按周期及時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對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分類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四條安全帽應按電力行業(yè)標準配發(fā)。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第十五條安全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專職人必須做好記錄,必須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是否清潔、完好。

  (二)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三)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xiàn)象。

  (四)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五)是否進行了定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nèi)。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條在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和報廢等管理工作中,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1、產(chǎn)品質量要求。所購產(chǎn)品必須經(jīng)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chǎn)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其后果由購置人承擔,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2、安生部負責對電氣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的廠家進行資質審查,并負責到貨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檢驗上,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1、各單位、班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和清單,按規(guī)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規(guī)范、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合格證號等。臺賬不健全或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負責統(tǒng)一保管。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3、電氣絕緣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室內(nèi)場所,嚴禁疊放。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4、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放在室內(nèi)固定地點,編號一一對應。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5、安全工器具應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試驗合格的工器具應貼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并由試驗人簽名,使用部門將試驗情況填寫在《安全工器具》臺賬上。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6、安全工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由班組、部門負責組織。

  7、雨季前對工器具應及時進行檢查。

  8、將安全工器具分類別編號,同類別的實行統(tǒng)一、順序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9、安全帽丟失或損壞時,由本人寫明原因,經(jīng)核實后,方可重新領取。丟失者或因個人原因損壞者,按50元/頂扣罰。

  第十九條安全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專責人必須認真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二十條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一)是否清潔、完好。

  (二)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三)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xiàn)象。

  (四)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五)是否進行了周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nèi)。

  違反以上任意一款,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維修單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guī)格不符部件。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二十二條安全工器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jīng)修理后,必須按規(guī)定重新經(jīng)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違反規(guī)定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 總則

  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經(jīng)濟、合理,在保證生產(chǎn)正常的條件下,不斷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儲備量。組織監(jiān)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節(jié)約,延長工具的使用壽命,降低修復等方面的費用。從而完善工具申購、領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申購、審核

  各單位須根據(jù)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本著節(jié)約、降耗原則,申報工具計劃。

  1、個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時,可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2、個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損壞的,有設備部、供應部鑒定書的可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3、增加人員時,憑員工報到單、工種變更單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4、因特殊原因申報工具申購計劃,必須經(jīng)過設備部特批。

  5、經(jīng)過簽字的申購計劃單返回設備部存檔備案。

  第三條 工具的采購、領用

  1、供應部必須按申購計劃購買合格的工具,以滿足生產(chǎn)的需求,對于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工具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2、各單位領取工具時,工具出庫單經(jīng)設備部工具計劃員按申購計劃核實后簽字,到供應部倉庫領用,無設備部簽字的工具出庫單,倉庫不得隨意發(fā)放。

  第四條 工具的管理

  1、各單位的工具管理部門為各生產(chǎn)廠設備科(無設備科的單位由部門指定并上報設備部),各單位必須指定人員負責工具管理工作。

  2、各單位必須建立工具臺帳,臺帳要按公司下發(fā)的表格按工具所屬類別(常用手動、鉗工、電動、氣動、起重及液壓、切削、測量、個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實到班組,并指定負責人。工具臺帳要和設備部工具臺帳經(jīng)常核對。

  3、個人工具按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放、領用,由本人負責保管。離職時,應將工具退回分廠,并在臺帳上注明。未將工具退回要從其工資中按工具價值扣除,超出部分從生產(chǎn)廠工資中扣除,廠長承擔10%。

  4、調職時,工具負責人更換要辦理交接手續(xù),并在臺帳上簽字。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按工具價值從工資中扣除。

  5、大型、專用工具的調配須聽從公司設備部的`安排、調配。

  第五條 工具的使用、修理

  1、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發(fā)動和依靠員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強在工具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嚴格按工藝規(guī)程進行。

  3、加強對工具的維護、修復工作。

  4、具有修復價值的工具,損壞后本單位要盡力修復,如本單位無能力修復,可報請供應部外委修理。

  第六條 損壞、更換、報廢

  1、工具丟失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人為損壞的工具按原價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2、質量問題損壞的工具,必須由設備部、供應部與分廠共同鑒定后,工具可以舊換新,損壞的工具上交統(tǒng)一銷毀。

  3、個人工具達到使用年限后以舊換新。

  4、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工具損壞由責任人負責。

  本制度由設備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5

  為進一步搞好我站安全工具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因安全工具器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結合我站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安全用具室內(nèi)所有工具器嚴格實行定置管理,編號對應存放,嚴禁亂堆亂放;

  2.嚴禁安全工器具超期使用,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試驗,并按相關要求進行記錄,對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進行更換;

  3.運行值班人員每值交接班時應作好交接檢查登記,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反映,以便更換或消缺;

  4.試驗值長應按照《安規(guī)》規(guī)定,定期對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器等進行試驗工作,試驗合格后注明“試驗合格”的標簽;

  5.在檢驗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確保試驗方法正確、試驗結論正確、嚴禁出現(xiàn)因操作不當?shù)仍驅е碌谋辉囄锛霸囼炘O備損壞;

  6.安監(jiān)專責應隨時檢查和統(tǒng)計工具器的使用情況。

  7.電站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對安全工器具進行不定期檢查,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相關責任人未履行職責,按電站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6

  1、工具分為公用工具、各專業(yè)自用工具及個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專業(yè)自用工具由領班負責保管及使用,個人工具由個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負責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須定期檢修并保養(yǎng)所屬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證各類機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建立工具臺帳,做到工具與臺帳相符;

  4、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工具,必須正確使用工具,凡不正確使用工具、不愛護工具者,造成工具損壞者,將按工具原價賠償;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須執(zhí)行公用工具的臨時借用辦法,工具借用最長時間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繼續(xù)使用時,必須重新辦理借用手續(xù),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動歸還,不得拖延;

  6、專業(yè)自用工具必須由領班進行每日清點,并保持完好,特別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遺失或損壞,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照價賠償;

  7、借用公用工具歸還時,須由領班和使用人共同進行檢驗,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借用工具時未按規(guī)定填寫《借還物品記錄》,或無法確定使用人時,造成公用工具的遺失或損壞,由當班人員負責照價賠償;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況特殊,必須經(jīng)主管批準后方可借出,員工擅自外借、帶出,經(jīng)查實要嚴肅處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愛惜使用,工具按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時,無論公用工具還是個人領用工具,一律以舊換新。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7

  為保證車間生產(chǎn)工具的.正確使用和有效管理,規(guī)范各類工具的保管和領用,特制定以下辦法:

  1、車間公用工具必須建立臺賬,臺賬一式倆份,車間和保管員各一份。

  2、保管員每月清查一次工具的損壞和丟失情況,清查結果向車間匯報。

  3、新領工具必須及時入帳。

  4、車間工具只允許車間內(nèi)部人員使用,不得以個人名義私自借人,外借必須車間領導同意。

  5、車間人員借用公用工具必須登記,使用后及時歸還,如丟失和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照價賠償。

  6、個人工具由個人妥善保管,調離時交還給車間。個人所領取的工具,自己必須愛惜,丟失工具自己及時購買。

  7、檢修時不帶個人工具,一次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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