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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范文
時光飛逝,時間在慢慢推演,我們又將續(xù)寫新的詩篇,展開新的旅程,此時此刻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計劃怎么寫才不會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出國研修計劃1
一、境外研修項目名稱
江蘇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師境外研修
二、境外研修項目可行性及目的
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旨在培養(yǎng)技能型、應用型人才以應對科技進步帶來的社會需求與挑戰(zhàn)。它更強調(diào)的是學生所學知識的實用性、職業(yè)性。英語是高職院校學生必修的一門基礎課。高職英語教學的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學生語言應用能力。
近年來我們學校進行了多次高職高專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具有一定地研究積累。若能有機會境外進行合作、研究,一定能使已有成果進一步得到深化,對自身研究水平加以提升。同時,通過在國內(nèi)相關高校系統(tǒng)地進行選定課程和教學方法地學習并參與相關課程地教學環(huán)節(jié)等方式,能夠提高自身的語言能力和教學水平,也能更好地配合本校高職高專教學評估工作的完成,真正提高學校學生英語水平以及學校顯性指標,本人帶著研究過程中存在的、尚未解決的問題有目的的進行學習,有充分信心在較短的時間里完成研修計劃,達到本次出國研修的目的。
三、實施本次境外研修計劃所需的時間、方法
時間:12個月
具體時間:待定
在國外相關高校進行為期1年的學習,包括系統(tǒng)的語言培訓、教學方法、教學理念、教學改革的學習,了解國外高等教育尤其是高職高專英語教學的基本情況。在培訓高校與講授課程的相關教授進行直接交流,參與其課堂教學活動,進行學習和觀摩,考察教材選用情況,取之所長,為我所用,以便回校進行外語或雙語教學。還可走訪當?shù)赜嘘P教育機構(gòu),在不同的高校旁聽課程,并進行相關的學生交流活動,以上幾個活動也可以穿插進行。
四、境外研修項目預期效果
通過該項目,我將會了解更多的語言學前沿理論,評估英語教與學,了解語言教學發(fā)展的最新趨勢和問題,為自己今后職業(yè)發(fā)展確定方向與策略。同時能親身體驗東西方文化與教學的差異,了解當?shù)匚幕c風土人情。培養(yǎng)自己成為能用英語進行授課的雙語教師,有重點的建設校內(nèi)部分學科的雙語授課課程,形成教學迎評的.一個亮點,在此基礎上開展更多的學校對外開放項目,為學校提升知名度貢獻自己的力量。
五、境外研修項目后續(xù)工作
在研修項目開展后對于境外進修情況的小結(jié)、培訓報告。通過國外培訓后對學校的大學英語教學教學大綱、課程設置、選用教材等方面提出若干點改革創(chuàng)新的思路,并能在回國后開設只是一門雙語或外語教學課程或開不能開辦講座,以切身經(jīng)驗傳播研修國家的有關文化和背景,傳達國際上語言教學發(fā)展的最新趨勢,分享學習經(jīng)驗,進行英語課題研究等,從而進一步深化高職高專大學英語教學改革。
教師出國研修計劃2
一、實施范圍
本辦法所指出國(境)研修,限定在從事一年以內(nèi)的訪問進修、合作交流、課題研究等范圍之內(nèi)。以訪問學者為主,其他研修為輔。
二、選派原則
鼓勵國際合作交流,扶持拔尖人才成長,堅持以下五項原則:
1、堅持“按需選派,學用一致”原則;
2、堅持“擇優(yōu)選派,保證質(zhì)量”原則;
3、堅持“公開選派,公平競爭”原則;
4、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原則;
5、堅持“簽約派出,違約賠償”原則。
三、培養(yǎng)目標
1、規(guī)模目標。至“十二五”末期,每個教學院部具有國外研修經(jīng)歷的教師至少有1名;外語專業(yè)教師出國輪訓至少達到30%;學校45歲以下具有海外研修背景的教師比例達到5—10%。
2、研修目標。通過有計劃地選派優(yōu)秀教師出國(境)研修,培養(yǎng)一批具有國際化教育視野,有1門及以上雙語教學能力,或能開設1門反映學科(專業(yè))前沿動態(tài)的新的選修課,并可在此基礎上獨立開展相關應用基礎研究的教師。
四、選派類型
。ㄒ唬﹪夜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公派出國(境)的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項目。資助方式分為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供全額資助方式、與派出學校配套資助方式、提供國際旅費資助方式。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項目。主要為赴國外知名院校、研究所或?qū)嶒炇夜プx博士學位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供往返國際旅費,或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
3、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主要包括由雙方政府選派人員到對方高等院校攻讀博士研究生、訪問學者等。資助方式為對方政府提供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供往返國際旅費。
4、省教育廳“湖北高校教師國際交流計劃”項目。包括省教育廳、學校和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三方配套資助的地方合作項目、省教育廳部分資助的青年教師公派出國(境)留學和出國(境)培訓項目。
(二)學校公派
1、通過校際合作交流,由學校全額(或部分)資助、或?qū)W校與對方院校分擔資助的項目,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短期培訓、校際合作教師交流項目、知名高
校一般訪問學者項目、合作培訓項目等。
2、專項培訓,由學校全額(或部分)資助的.項目,如外語教師出國(境)輪訓項目(1-2個月)等。
3、其他出國(境)研修項目。
。ㄈ┳再M公派
1、教師個人全額自費或爭取國外大學獎學金資助,攻讀博士或碩士學位。
2、教師個人全額自費或爭取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gòu))資助,從事高水平合作研究,如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等。
五、選派對象
1、學科帶頭人,或?qū)W科帶頭人后備人選,或中青年骨干教師;
2、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教師;
3、具有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或碩士學位的特色學科教師。
六、選派條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學校,志愿學成歸來回報學校。
2、有與學科(專業(yè))發(fā)展方向一致的、明確的研修方向,專業(yè)基礎理論扎實、教學科研能力強,具有較大的發(fā)展?jié)摿Α?/p>
3、有國家規(guī)定的外語出國留學合格證,能較熟練地運用外語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和研究。
4、身心健康,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
5、近三年內(nèi)未出國出境研修。
七、選派程序
國家公派的留學基金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青年教師項目等研修,其選派程序按上級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自費公派專項研究特事特辦;學校公派的校際合作交流與專項培訓項目,其選派程序如下:
1、建立“國外訪問學者計劃”人才庫。人力資源部會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教務處、科技處,每年面向全校遴選5—10名有培養(yǎng)潛力、擬扶持培養(yǎng)的中青年教師入庫;
2、制定、發(fā)布年度選派計劃。每年2、3月,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會同人事、教務、科研等部門,根據(jù)國家資助政策和我校財務預算進行選派項目申報,確定選派人數(shù)及派往國家,作出選派計劃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并公開發(fā)布;
3、個人申請。每年5月,列入“國外訪問學者計劃”人選的教學科研人員,根據(jù)人力資源部與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共同發(fā)布的出國研修選派計劃和自身條件,填寫《荊楚理工學院教師出國(境)研修申請表》;
4、院部初審推薦。所在院部根據(jù)學校年度出國(境)研修計劃及分配指標進行初審、推薦,并報送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5、相關部門會審。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會同人事、教務、科技、財務等部門進行會審,并將會審結(jié)果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
6、選派人員情況公示;
7、選派人員與人力資源部簽訂《荊楚理工學院教師出國(境)研修協(xié)議書》;
8、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辦理相關出國(境)手續(xù)。
八、相關政策
1、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境)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金額資助。獲國家留
學基金委全額資助的,留學回校后,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人民幣。
2、“地方合作項目”資助人員,根據(jù)省教育廳文件精神,在外留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由教育廳、學校、國家留學基金委按1:1:2的比例共同承擔。除配套經(jīng)費外,學校按每月3000元人民幣包干資助,同時另按5000元人民幣包干資助往返一次性國際旅費。
3、“青年教師出國(境)培訓項目”資助人員,除省教育廳按每人2萬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資助外,學校按每月8000元人民幣包干資助在外留學期間(6個月)的學費和生活費,同時另按5000元人民幣包干資助往返一次性國際旅費。
4、學校公派出國(境)研修人員,研修經(jīng)費由學校、二級學院與個人共同分擔,學校承擔50%,學院和個人分別承擔25%。
5、自費公派的留學人員,其研修經(jīng)費原則上自理。
6、教師出國(境)研修前參加外語培訓或“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取得合格證書,在其獲得出國研修機會后,學校按不超過5500元人民幣的額度包干報銷學費,按不超過2500元人民幣的額度包干報銷住宿費(不出國不報銷)。
7、獲得國家公派留學項目部分資助(一般指往返國際旅費、獎學金生活費、配套資助等)的教師,除獲得的資助經(jīng)費外,其他相關經(jīng)費(交通費和簽證手續(xù)辦理費等,不含培訓費)由學校承擔。公派出國(境)教師國內(nèi)交通費:學校報銷一次出入境時國內(nèi)交通費(捷徑往返火車硬臥)。
8、學校選派的出國(境)研修人員,研修期間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績效工資和各項福利照常發(fā)放,其獎勵績效工資在兌現(xiàn)上述資助標準后不再發(fā)放。
九、管理與考核
1、學校資助出國(境)研修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一般為6個月,超出資助期限發(fā)生的研修費用自理。
2、研修返校后服務期不得少于五年。服務期不滿而要求離職者,除追回進修期間學校資助的一切費用(基本工資、基礎績效、福利、交通費及各類獎勵和補助等)外,另繳十萬元的違約金(服務期不滿,每年按十萬元的20%計算)。
3、研修人員在研修期間應以“荊楚理工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申請課題,并有一定經(jīng)費進入學校賬戶;以“荊楚理工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發(fā)表論文,正高或博士要求至少被SCI、EI收錄1篇,其他人員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發(fā)表1篇。
4、研修人員學成回校后1個月內(nèi)應向所在院部提交書面學術成果報告或研修總結(jié),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作出國(境)研修專題匯報,應舉辦學術報告會、承擔專業(yè)課雙語教學,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申報獲批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承擔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等工作。所在院部在返校兩年內(nèi)按出國(境)研修協(xié)議規(guī)定的研修目標任務對其進行考核鑒定,考核結(jié)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學校建立出國(境)研修考核體系,加強研修結(jié)束后的管理與評價。
十、職責劃分
1、總體職責劃分為:人力資源部宏觀統(tǒng)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業(yè)務主管,財務處經(jīng)費預算,教務處、科技處協(xié)助配合,所在院部具體落實。
2、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教師出國(境)研修規(guī)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審查出國(境)人員的申報資格;負責代表學校與出國(境)人員簽定出國(境)研修協(xié)議,并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備案。
3、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國家公派的留學基金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青年
教師項目以及學校公派項目的政策宣傳、具體組織和業(yè)務主管;協(xié)助人力資源部制定研修規(guī)劃、年度計劃、相關政策,配合進行申報資格審查;指導教師進行出國研修項目申報,負責辦理相關出國(境)手續(xù);負責與上級相關部門或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gòu))聯(lián)絡,積極拓展更多留學研修項目。
4、各教學院部負責制定本單位年度出國(境)研修計劃;負責派出人選推薦把關;為擬派出人員制定個性化研修目標任務,并負責研修結(jié)束后的考核與評價。
5、研修人員將出國(境)研修納入個人職業(yè)規(guī)劃,努力提高外語交流水平,積極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省教育廳、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gòu))留學項目,努力完成出國(境)研修任務,主動接受學院和學校的相關考核。
十一、其他要求
1、研修人員應自覺維護國家、學校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學校聲譽,研修期間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尊重知識產(chǎn)權,恪守學術道德,不得從事與派出身份不相符的活動。
2、出國(境)研修應嚴格按計劃執(zhí)行,變更計劃須向?qū)W校提出申請,否則取消原選派項目資格,或終止由學校出資的項目資助。
3、國家派出人員保證金按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政策執(zhí)行。單位派出人員出國3個月以上至6個月以下(含6個月)者,保證金為1萬元;出國6個月以上至12個月以下(含12個月)者,保證金為2萬元。
4、續(xù)派出國(境)研修,原則上須在回國后3年之后方可申請,填寫《荊楚理工學院教師出國(境)研修效益評估表》,對前一期派出效果由所在單位提出明確評估意見。
5、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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