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一起小型起重設備事故的警示
2006年9月,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委托,本人對某鋼管有限公司一臺LDA型3T電動單梁起重機因起升機構失效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進行現場技術分析.鑒于事故原因的典型性,本文特別建議安全監(jiān)管部門重視電動葫蘆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作 者: 顧旭波 作者單位: 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無錫分院 刊 名: 勞動保護 英文刊名: LABOUR PROTECTION 年,卷(期): 2009 ""(3) 分類號: 關鍵詞:【一起小型起重設備事故的警示】相關文章:
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培訓心得02-21
起重設備租賃合同04-12
應用事故樹法對起重傷害事故的分析04-28
基層管理型違章事故多發(fā)的警示04-29
事故警示教育心得體會02-22
起重設備管理制度12-19
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1-25
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心得體會05-07
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動方案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