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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明清民間宗教的本質(zhì)
明清民間宗教是三教合流的產(chǎn)物,是中國古代人文精神在明清時代的復興與發(fā)展.民間宗教通過對傳統(tǒng)文化原典精神的解讀與回歸,從中抽繹出愛和自由的宗教精神,并以此對抗明清時代日益惡化的人文環(huán)境和種種非人道的異化趨勢,具有明顯的歷史進步性,并不像一般學者所認識的是低級和愚昧的東西.民間宗教在傳承古代文化精神、拯救時代信仰和促進社會變遷等方面都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因而關于明清民間宗教的歷史地位、作用等問題應予以重新評價和重視.
作 者: 丁希勤 作者單位: 池州學院,歷史與社會學系,安徽,池州,247000 刊 名: 淮北煤炭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2007 28(5) 分類號: B929.2 關鍵詞: 明清 民間宗教 回歸 傳統(tǒng)文化 愛和自由【論明清民間宗教的本質(zhì)】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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