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獎懲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1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范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1.1.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維護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障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推動公司生產經營發(fā)展,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2安全生產獎懲考核,以法制手段與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制裁相結合,實行憑功受獎、論過受罰、賞罰嚴明的原則。
1.3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由安技部門歸口管理,各分廠(分公司)、部門均應把安全生產獎懲列入員工考核內容。
2獎懲條件
2.1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由安技部門或由其提請公司主管領導批給子一次性獎勵。
2.1.1在勞動保護方面有創(chuàng)造發(fā)明,積極推廣新技術,對防止職業(yè)危害及人身傷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對勞動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2.1.3發(fā)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排除險情,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的;
2.1.4在事故搶救中不畏危險,奮不顧身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生命免受損害或減輕損害的;
2.1.5敢于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因而避免發(fā)生事故的;
2.1.6忠于職守,積極負責,發(fā)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部門的`。
2.2對以上群體和員工的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和發(fā)給的一次性獎金。
2.3獎勵經費從公司獎勵基金或稅后留利中專項列支。
3處罰條件
3.1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3.1.1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不力,分廠(分公司)、部門管理混亂,員工無章可循,造成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3.1.2安全教育與檢查督促不力,事故隱患未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進行整改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的;
3.1.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4由于違反規(guī)章制度,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5由于擅自動用他人設備,損壞或拆除安全設施等原因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者;
3.1.6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項目未執(zhí)行“三同時”評審的;
3.1.7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責任者;
3.1.8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女員工進入作業(yè)場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危險作業(yè)不辦理審批手續(xù)者;
3.1.10無操作證而單獨操作者;
3.1.11帶小孩進入作業(yè)場所者;
3.1.12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進入生產作業(yè)區(qū)域者;
3.1.13交通運輸車輛人物混裝者或者未戴安全防護排氣罩進入油化庫的車輛駕駛人員。
3.2凡屬觸犯上列各條之一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應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有關責任者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可并處),特別嚴重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3.3行政紀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04-04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11-30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05-10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04-04
部門安全獎懲管理制度(精選5篇)04-25
獎懲管理制度03-24
獎懲管理制度03-08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04-16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精選12篇)05-12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