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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不想找父母要錢去商場偷ipad 構成盜竊罪
2012年6月14日凌晨2時,南岸區(qū)南坪萬達廣場保安李先生和同事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個形跡可疑的人,通過監(jiān)控比對證實,該男子就是上個月行竊萬達廣場蘋果4S店的嫌疑人。兩個保安立即抓住此人,并移交南坪派出所。
行竊男子叫彭宇,20歲,上海某重點大學大一學生,為他把風的男子叫薛龍,20歲,重慶某重點大學大一學生。今年5月6日,兩人在南坪萬達廣場蘋果4S店盜得蘋果ipad1一部、蘋果ipod touch 4一部,以及現(xiàn)金5000元左右,共價值7711元。6月20日,薛龍主動投案自首。
據(jù)彭宇供述,今年4月,他被查出患神經衰弱,一直在家休養(yǎng)。父親在外地做生意,母親在長壽區(qū)上班,平時他獨自在家:“父母每月給我2000元生活費,我曾到商場賣衣服,被媽知道后,不讓我干了,工資也沒拿到。因為不想找父母要錢,所以才想到去偷東西,沒想到這是犯罪!
彭宇被捕后,其家人賠償了被盜的蘋果4S店7000元。檢察官稱,彭宇、薛龍兩人已構成盜竊罪,基于兩人是在校大學學生,主觀惡性較小,根據(j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決定對兩人作微罪不訴處理,給他們重返大學校園的機會。
彭宇告訴檢察官:“我深感后悔,以后堅決不再做這些事了。希望有機會繼續(xù)完成學業(yè),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保ㄉ姘溉藛T為化名)【大學生不想找父母要錢去商場偷ipad 構成盜竊罪】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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